2011年12月26日,易先生发博文《韩寒的新衣》。该文,为韩三篇保驾护航。
兔末,韩大仙代笔门风起云涌,质疑声如潮奔腾。2012年2月14日,易先生抛出《我看方韩之争》。
在《我看方韩之争》文中,易先生认为方韩之争是一个“文化事件”,并提出三个问题:一、方舟子能不能质疑韩寒?二、
韩寒该不该起诉方舟子?三、我们要有怎样的言论自由?
易先生的第一个问题:方舟子能不能质疑韩寒?
《我看方韩之争》文中说:
“这就是我主张的“批评三不问”:不问动机,不问资格,不问对象。”
“质疑方舟子的动机,则是可笑的。公民行使权利,根本就不必问动机。”
易先生代笔门中的首次亮相,在观察多日之后,似乎“看清”了形势。这篇博文明确了质疑成立,但鉴于易先生担心公众人
物“话语权和影响力”大,对质疑对象影响较大。所以,易先生提出质疑方“首先应持有最大的善意,其次要有过硬的证据
。”因倒韩派和保韩派对“证据”的看法有异,或者说,对常识的认同与否,姑且不论。易先生对质疑虽有所保留,但并非
绝对反对。
十天之后,易先生发博文《兔子怎样证明自己不是骆驼》,第一小节标题:如果作家在世,又不存在署名权纠纷,代笔问题
不能公开讨论。通过一番论证,第一小节末,易先生抛出这样的论断:
“代笔问题能不能公开讨论,则是原则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将不知多少人不得安宁。我不能因为自己高枕无忧,就置同
行的安危于不顾。”
从最初主张不问动机,可以有条件、有限度的质疑,到这里转变为代笔问题能不能公开讨论,成了原则问题。仅仅十天时间
,易先生便“蛹化为蝶”。
我在拙文《韩寒的三个选择》中,以“易中天教授的归隐,标志着韩寒事件进入下一个转折点”起笔。因为从《兔子》文中
感觉到,易先生自称要去“休假式治疗”,想必应该有些时日,但我自作多情了。仅仅五天后,易先生杀了个回马枪,出笼
《决不能再设“道德祭坛”》。
该文中,易先生的样子不是站在讲台上了,而是直接坐到了主席台。高喝一声:“问动机,是戕害了我们民族多年的恶俗。
”
易先生的“问动机”,达到一石三鸟。既对方先生反攻,且捍卫南方系,尤其是深圳电视台,同时,也出了自己心中一口恶
气。易先生总是希望自己,以讲原则的“公知”形象面对公众,神情却高高在上。被网友一顿痛打的结果,光膀子“死拉死
拉”地上阵了。
易先生挺韩的三篇博文,对于“动机”的观点,进行了三次表述。三次观点都不相同,一次比一次清晰,一次比一次狠。俗
话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易先生的“三国”嘴,却吐出了“莲花”。
易先生的第二个问题:韩寒该不该起诉方舟子?
曾“独骂文坛”、“孤独求败”的韩大仙,才挨方先生几鎯头,便求告官老爷,为江湖人士不耻。这在其次。
韩大仙在采访中,不至一次地声称上公堂,如此,可以还他清白,因为作家不能自证。易先生再次表现出无知的挺韩思想:
“至于韩寒起诉方舟子,是否“滥用诉权”,则要看情况。如果韩寒视清白为生命,那他就是在为生命而战,岂是“滥用”
?这事也要看结果。”
鄙人深信,当初韩大仙起诉方先生,并非儿戏;是真的要告倒方先生,还自己一个“清白”。所以,诉状也递了。因为,即
使定不了方先生的罪,至少可以验明“手稿”的真身,达到洗净身上污泥的效果。
故而,韩大仙在采访中,一再表述,“手稿”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痛斥方先生是为了搞臭他。既然“手稿”可以帮你洗清
,顺手将方先生干掉。这样一箭双雕、事半功倍求之不得的事,为何至今诉讼之事,杳无音讯了呢?
易先生针对倒韩者,用绝三国谋术,费尽心机。而唯韩大仙马首是瞻,放个屁也是香的。易先生对韩大仙起诉方先生,赞誉
为“汉子”,类似中了韩粉狂热般的脑残症。易先生大声高喊“韩大仙汉子!”实质韩大仙是个“娘子”。所以,实际效果
是:韩大仙“猪一样”地为自己挖了坑,跳下。而易先生及李剑芒之流,一腔热血,“汉子,汉子”地奋力朝韩大仙身上填
土!可以想象,韩家是恨得个咬牙切齿。韩大仙自认象猪,易先生还在这根猪尾巴上浇油点火,岂不是要韩大仙的命嘛。思
想易先生深谙三国谋术,若不是被某种信念迷了心窍,怎会如此的愚蠢。
易先生的第三个问题:我们要有怎样的言论自由?
《我看方韩之争》一文中,易先生对有限度、有条件的质疑是肯定的。所以,才会有第三个问题,也就是希望讨论“怎样的
议论自由”(质疑的尺度)的问题。
《兔子怎样证明自己不是骆驼》文中,易先生来了个180度的旋转:
“如果作家在世,又不存在署名权纠纷,代笔问题不能公开讨论。”
易先生对“我们要有怎样的言论自由”作了答案:你们没有言论自由。
回头望一下,十天前站在“讲台上”的易天中,是那样的虚伪。我没有愤怒,也不悲哀,只感觉十分可笑。可笑这个易中天
教授,掩耳盗铃般地仍将自己当作“公知”,一本正经地还希望与任何人探讨什么“规则”。话都不能说了,还规则个屁啊
。
按正常生命规律,怕是方先生等不到质疑的那一天了。
更为恶毒的是,易先生还希望成为一个“规则”。以后,如有婴儿满月,过三顶桥,回家写出一部小说,且不存在署名权纠
纷,这种代笔问题,是不能公开讨论的。从“天才婴儿作家”层面上说,要等在世的,绝大部分人死光了,才能质疑。抱定
信念倒韩的人,该在遗嘱中加上一句:等韩寒死后,对他严重提出质疑。
在世的这些作家,只要自己愿意,都可以将儿女打造成“吃奶天才作家”。大张旗鼓地造,有强大的“规则”护法,无须担
心后果。因为没有后果,只有人参果,吃了成精。可以预见,遵守易先生的“规则”,文坛天才将如雨后春笋,不是一个二
个,而是一大批一大批的破土而出。几百、几千个天才的出现,诺贝尔指日可待。
最后,说句题外话。易先生在《决不能再设“道德祭坛”》文末说:
“我并不赞成淫乱,也不反对守贞。但我以为,要守,也是为自己,关别人什么事?”
我说过韩大仙博客上的“公告”,那十二个不“字”,就象一座贞节牌坊。
你可以为自己守贞,立不立牌坊,是你的自由。但你既然用“公告”告知公众,立此牌坊,公众就有三十年一万五千个理由
规矩你的贞节。我就用李剑芒先生博客标题的这句话,对易中天先生的这几篇挺韩的博文说:
“当婊子可以,立牌坊不成”!
2011年12月26日,易先生发博文《韩寒的新衣》。该文,为韩三篇保驾护航。
兔末,韩大仙代笔门风起云涌,质疑声如潮奔腾。2012年2月14日,易先生抛出《我看方韩之争》。
在《我看方韩之争》文中,易先生认为方韩之争是一个“文化事件”,并提出三个问题:一、方舟子能不能质疑韩寒?二、
韩寒该不该起诉方舟子?三、我们要有怎样的言论自由?
易先生的第一个问题:方舟子能不能质疑韩寒?
《我看方韩之争》文中说:
“这就是我主张的“批评三不问”:不问动机,不问资格,不问对象。”
“质疑方舟子的动机,则是可笑的。公民行使权利,根本就不必问动机。”
易先生代笔门中的首次亮相,在观察多日之后,似乎“看清”了形势。这篇博文明确了质疑成立,但鉴于易先生担心公众人
物“话语权和影响力”大,对质疑对象影响较大。所以,易先生提出质疑方“首先应持有最大的善意,其次要有过硬的证据
。”因倒韩派和保韩派对“证据”的看法有异,或者说,对常识的认同与否,姑且不论。易先生对质疑虽有所保留,但并非
绝对反对。
十天之后,易先生发博文《兔子怎样证明自己不是骆驼》,第一小节标题:如果作家在世,又不存在署名权纠纷,代笔问题
不能公开讨论。通过一番论证,第一小节末,易先生抛出这样的论断:
“代笔问题能不能公开讨论,则是原则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将不知多少人不得安宁。我不能因为自己高枕无忧,就置同
行的安危于不顾。”
从最初主张不问动机,可以有条件、有限度的质疑,到这里转变为代笔问题能不能公开讨论,成了原则问题。仅仅十天时间
,易先生便“蛹化为蝶”。
我在拙文《韩寒的三个选择》中,以“易中天教授的归隐,标志着韩寒事件进入下一个转折点”起笔。因为从《兔子》文中
感觉到,易先生自称要去“休假式治疗”,想必应该有些时日,但我自作多情了。仅仅五天后,易先生杀了个回马枪,出笼
《决不能再设“道德祭坛”》。
该文中,易先生的样子不是站在讲台上了,而是直接坐到了主席台。高喝一声:“问动机,是戕害了我们民族多年的恶俗。
”
易先生的“问动机”,达到一石三鸟。既对方先生反攻,且捍卫南方系,尤其是深圳电视台,同时,也出了自己心中一口恶
气。易先生总是希望自己,以讲原则的“公知”形象面对公众,神情却高高在上。被网友一顿痛打的结果,光膀子“死拉死
拉”地上阵了。
易先生挺韩的三篇博文,对于“动机”的观点,进行了三次表述。三次观点都不相同,一次比一次清晰,一次比一次狠。俗
话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易先生的“三国”嘴,却吐出了“莲花”。
易先生的第二个问题:韩寒该不该起诉方舟子?
曾“独骂文坛”、“孤独求败”的韩大仙,才挨方先生几鎯头,便求告官老爷,为江湖人士不耻。这在其次。
韩大仙在采访中,不至一次地声称上公堂,如此,可以还他清白,因为作家不能自证。易先生再次表现出无知的挺韩思想:
“至于韩寒起诉方舟子,是否“滥用诉权”,则要看情况。如果韩寒视清白为生命,那他就是在为生命而战,岂是“滥用”
?这事也要看结果。”
鄙人深信,当初韩大仙起诉方先生,并非儿戏;是真的要告倒方先生,还自己一个“清白”。所以,诉状也递了。因为,即
使定不了方先生的罪,至少可以验明“手稿”的真身,达到洗净身上污泥的效果。
故而,韩大仙在采访中,一再表述,“手稿”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痛斥方先生是为了搞臭他。既然“手稿”可以帮你洗清
,顺手将方先生干掉。这样一箭双雕、事半功倍求之不得的事,为何至今诉讼之事,杳无音讯了呢?
易先生针对倒韩者,用绝三国谋术,费尽心机。而唯韩大仙马首是瞻,放个屁也是香的。易先生对韩大仙起诉方先生,赞誉
为“汉子”,类似中了韩粉狂热般的脑残症。易先生大声高喊“韩大仙汉子!”实质韩大仙是个“娘子”。所以,实际效果
是:韩大仙“猪一样”地为自己挖了坑,跳下。而易先生及李剑芒之流,一腔热血,“汉子,汉子”地奋力朝韩大仙身上填
土!可以想象,韩家是恨得个咬牙切齿。韩大仙自认象猪,易先生还在这根猪尾巴上浇油点火,岂不是要韩大仙的命嘛。思
想易先生深谙三国谋术,若不是被某种信念迷了心窍,怎会如此的愚蠢。
易先生的第三个问题:我们要有怎样的言论自由?
《我看方韩之争》一文中,易先生对有限度、有条件的质疑是肯定的。所以,才会有第三个问题,也就是希望讨论“怎样的
议论自由”(质疑的尺度)的问题。
《兔子怎样证明自己不是骆驼》文中,易先生来了个180度的旋转:
“如果作家在世,又不存在署名权纠纷,代笔问题不能公开讨论。”
易先生对“我们要有怎样的言论自由”作了答案:你们没有言论自由。
回头望一下,十天前站在“讲台上”的易天中,是那样的虚伪。我没有愤怒,也不悲哀,只感觉十分可笑。可笑这个易中天
教授,掩耳盗铃般地仍将自己当作“公知”,一本正经地还希望与任何人探讨什么“规则”。话都不能说了,还规则个屁啊
。
按正常生命规律,怕是方先生等不到质疑的那一天了。
更为恶毒的是,易先生还希望成为一个“规则”。以后,如有婴儿满月,过三顶桥,回家写出一部小说,且不存在署名权纠
纷,这种代笔问题,是不能公开讨论的。从“天才婴儿作家”层面上说,要等在世的,绝大部分人死光了,才能质疑。抱定
信念倒韩的人,该在遗嘱中加上一句:等韩寒死后,对他严重提出质疑。
在世的这些作家,只要自己愿意,都可以将儿女打造成“吃奶天才作家”。大张旗鼓地造,有强大的“规则”护法,无须担
心后果。因为没有后果,只有人参果,吃了成精。可以预见,遵守易先生的“规则”,文坛天才将如雨后春笋,不是一个二
个,而是一大批一大批的破土而出。几百、几千个天才的出现,诺贝尔指日可待。
最后,说句题外话。易先生在《决不能再设“道德祭坛”》文末说:
“我并不赞成淫乱,也不反对守贞。但我以为,要守,也是为自己,关别人什么事?”
我说过韩大仙博客上的“公告”,那十二个不“字”,就象一座贞节牌坊。
你可以为自己守贞,立不立牌坊,是你的自由。但你既然用“公告”告知公众,立此牌坊,公众就有三十年一万五千个理由
规矩你的贞节。我就用李剑芒先生博客标题的这句话,对易中天先生的这几篇挺韩的博文说:
“当婊子可以,立牌坊不成”!
2011年12月26日,易先生发博文《韩寒的新衣》。该文,为韩三篇保驾护航。
兔末,韩大仙代笔门风起云涌,质疑声如潮奔腾。2012年2月14日,易先生抛出《我看方韩之争》。
在《我看方韩之争》文中,易先生认为方韩之争是一个“文化事件”,并提出三个问题:一、方舟子能不能质疑韩寒?二、
韩寒该不该起诉方舟子?三、我们要有怎样的言论自由?
易先生的第一个问题:方舟子能不能质疑韩寒?
《我看方韩之争》文中说:
“这就是我主张的“批评三不问”:不问动机,不问资格,不问对象。”
“质疑方舟子的动机,则是可笑的。公民行使权利,根本就不必问动机。”
易先生代笔门中的首次亮相,在观察多日之后,似乎“看清”了形势。这篇博文明确了质疑成立,但鉴于易先生担心公众人
物“话语权和影响力”大,对质疑对象影响较大。所以,易先生提出质疑方“首先应持有最大的善意,其次要有过硬的证据
。”因倒韩派和保韩派对“证据”的看法有异,或者说,对常识的认同与否,姑且不论。易先生对质疑虽有所保留,但并非
绝对反对。
十天之后,易先生发博文《兔子怎样证明自己不是骆驼》,第一小节标题:如果作家在世,又不存在署名权纠纷,代笔问题
不能公开讨论。通过一番论证,第一小节末,易先生抛出这样的论断:
“代笔问题能不能公开讨论,则是原则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将不知多少人不得安宁。我不能因为自己高枕无忧,就置同
行的安危于不顾。”
从最初主张不问动机,可以有条件、有限度的质疑,到这里转变为代笔问题能不能公开讨论,成了原则问题。仅仅十天时间
,易先生便“蛹化为蝶”。
我在拙文《韩寒的三个选择》中,以“易中天教授的归隐,标志着韩寒事件进入下一个转折点”起笔。因为从《兔子》文中
感觉到,易先生自称要去“休假式治疗”,想必应该有些时日,但我自作多情了。仅仅五天后,易先生杀了个回马枪,出笼
《决不能再设“道德祭坛”》。
该文中,易先生的样子不是站在讲台上了,而是直接坐到了主席台。高喝一声:“问动机,是戕害了我们民族多年的恶俗。
”
易先生的“问动机”,达到一石三鸟。既对方先生反攻,且捍卫南方系,尤其是深圳电视台,同时,也出了自己心中一口恶
气。易先生总是希望自己,以讲原则的“公知”形象面对公众,神情却高高在上。被网友一顿痛打的结果,光膀子“死拉死
拉”地上阵了。
易先生挺韩的三篇博文,对于“动机”的观点,进行了三次表述。三次观点都不相同,一次比一次清晰,一次比一次狠。俗
话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易先生的“三国”嘴,却吐出了“莲花”。
易先生的第二个问题:韩寒该不该起诉方舟子?
曾“独骂文坛”、“孤独求败”的韩大仙,才挨方先生几鎯头,便求告官老爷,为江湖人士不耻。这在其次。
韩大仙在采访中,不至一次地声称上公堂,如此,可以还他清白,因为作家不能自证。易先生再次表现出无知的挺韩思想:
“至于韩寒起诉方舟子,是否“滥用诉权”,则要看情况。如果韩寒视清白为生命,那他就是在为生命而战,岂是“滥用”
?这事也要看结果。”
鄙人深信,当初韩大仙起诉方先生,并非儿戏;是真的要告倒方先生,还自己一个“清白”。所以,诉状也递了。因为,即
使定不了方先生的罪,至少可以验明“手稿”的真身,达到洗净身上污泥的效果。
故而,韩大仙在采访中,一再表述,“手稿”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痛斥方先生是为了搞臭他。既然“手稿”可以帮你洗清
,顺手将方先生干掉。这样一箭双雕、事半功倍求之不得的事,为何至今诉讼之事,杳无音讯了呢?
易先生针对倒韩者,用绝三国谋术,费尽心机。而唯韩大仙马首是瞻,放个屁也是香的。易先生对韩大仙起诉方先生,赞誉
为“汉子”,类似中了韩粉狂热般的脑残症。易先生大声高喊“韩大仙汉子!”实质韩大仙是个“娘子”。所以,实际效果
是:韩大仙“猪一样”地为自己挖了坑,跳下。而易先生及李剑芒之流,一腔热血,“汉子,汉子”地奋力朝韩大仙身上填
土!可以想象,韩家是恨得个咬牙切齿。韩大仙自认象猪,易先生还在这根猪尾巴上浇油点火,岂不是要韩大仙的命嘛。思
想易先生深谙三国谋术,若不是被某种信念迷了心窍,怎会如此的愚蠢。
易先生的第三个问题:我们要有怎样的言论自由?
《我看方韩之争》一文中,易先生对有限度、有条件的质疑是肯定的。所以,才会有第三个问题,也就是希望讨论“怎样的
议论自由”(质疑的尺度)的问题。
《兔子怎样证明自己不是骆驼》文中,易先生来了个180度的旋转:
“如果作家在世,又不存在署名权纠纷,代笔问题不能公开讨论。”
易先生对“我们要有怎样的言论自由”作了答案:你们没有言论自由。
回头望一下,十天前站在“讲台上”的易天中,是那样的虚伪。我没有愤怒,也不悲哀,只感觉十分可笑。可笑这个易中天
教授,掩耳盗铃般地仍将自己当作“公知”,一本正经地还希望与任何人探讨什么“规则”。话都不能说了,还规则个屁啊
。
按正常生命规律,怕是方先生等不到质疑的那一天了。
更为恶毒的是,易先生还希望成为一个“规则”。以后,如有婴儿满月,过三顶桥,回家写出一部小说,且不存在署名权纠
纷,这种代笔问题,是不能公开讨论的。从“天才婴儿作家”层面上说,要等在世的,绝大部分人死光了,才能质疑。抱定
信念倒韩的人,该在遗嘱中加上一句:等韩寒死后,对他严重提出质疑。
在世的这些作家,只要自己愿意,都可以将儿女打造成“吃奶天才作家”。大张旗鼓地造,有强大的“规则”护法,无须担
心后果。因为没有后果,只有人参果,吃了成精。可以预见,遵守易先生的“规则”,文坛天才将如雨后春笋,不是一个二
个,而是一大批一大批的破土而出。几百、几千个天才的出现,诺贝尔指日可待。
最后,说句题外话。易先生在《决不能再设“道德祭坛”》文末说:
“我并不赞成淫乱,也
卿不负孤,孤亦必不负卿也。 ----罗贯中
不反对守贞。但我以为,要守,也是为自己,关别人什么事?”
我说过韩大仙博客上的“公告”,那十二个不“字”,就象一座贞节牌坊。
你可以为自己守贞,立不立牌坊,是你的自由。但你既然用“公告”告知公众,立此牌坊,公众就有三十年一万五千个理由
规矩你的贞节。我就用李剑芒先生博客标题的这句话,对易中天先生的这几篇挺韩的博文说:
“当婊子可以,立牌坊不成”!
2011年12月26日,易先生发博文《韩寒的新衣》。该文,为韩三篇
一凤并一龙,相将到蜀中。才到半路里,凤死落坡东。风送雨,雨随风,隆汉兴时蜀道通,蜀道通时只有龙。
保驾护航。
兔末,韩大仙代笔门风起云涌,质疑声如潮奔腾。2012年2月14日,易先生抛出《我看方韩之争》。
在《我看方韩之争》文中,易先生认为方韩之争是一个“文化事件”,并提出三个问题:一、方舟子能不能质疑韩寒?二、韩寒该不该起诉方舟子?三、我们要有怎样的言论自由?
易先生的第一个问题:方舟子能不能质疑韩寒?
《我看方韩之争》文中说:
“这就是我主张的“批评三不问”:不问动机,不问资格,不问对象。”
“质疑方舟子的动机,则是可笑的。公民行使权利,根本就不必问动机。”
易先生代笔门中的首次亮相,在观察多日之后,似乎“看清”了形势。这篇博文明确了质疑成立,但鉴于易先生担心公众人物“话语权和影响力”大,对质疑对象影响较大。所以,易先生提出质疑方“首先应持有最大的善意,其次要有过硬的证据。”因倒韩派和保韩派对“证据”的看法有异,或者说,对常识的认同与否,姑且不论。易先生对质疑虽有所保留,但并非绝对反对。
十天之后,易先生发博文《兔子怎样证明自己不是骆驼》,第一小节标题:如果作家在世,又不存在署名权纠纷,代笔问题不能公开讨论。通过一番论证,第一小节末,易先生抛出这样的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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