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奏响起的那一刻,我在屏幕前情不自禁地哭了。
我爱你,是多么清楚多么坚固的信仰。
我爱你,是来自灵魂来自生命的力量。
1
很早以前,我听过的歌曲不多,知道张信哲,也只是《爱如潮水》《过火》那几首歌。后来我开始喜欢听他的歌,是因为周琛。
我认识周琛,是高一文理科分班的时候。
那时候我正在纠结报文科还是理科。我的每门课成绩都很稳定,文科理科旗鼓相当。虽然相比而言我更喜欢文学,可是却厌倦文科的背书。
周琛是我的同学,可我们就像是两条平行线一样没有过交集。他虽调皮捣蛋却成绩优异,连老师也无可奈何。班里的人都很喜欢他,似乎他生来带着光芒,而我生性内敛,在班里一直是最不起眼的存在。
那天,我路过周琛旁边,听到他和别人说,我啊,当然选理科了,物理题做起来有意思多了,天天背书多枯燥。
填表的时候,不知怎的,我忽然想起周琛的话来,于是一咬牙,在理科前面画了钩。
等到分班的时候,我才发现,五十人的班级,只有十几个女生。我拿了书包,在教室后面靠窗的位置坐下。我埋头写作业时,一双一尘不染的白色球鞋路过我的旁边,而我万万没有想到,穿着它的主人周琛竟然成了我的同桌。
课间的时候,我总是在做那些令人讨厌的物理题,一个公式、一个公式进行推导,而我旁边的他则开始悠闲地与别的男生眉飞色舞地聊天。
我从来没有加入过他们的谈话,但他们谈话的内容我有时候也能听到一些。当然,一群男生在一起聊得最多的就是女生。他们把班级里为数不多的女生分类,好看的和不好看的、喜欢的和不喜欢的。
有一次我肚子难受,趴在桌子上睡觉,隐约听到有人问周琛,你觉得你的同桌怎么样?我屏住呼吸,努力听下面的回答。
接下来熟悉的声音说道,她啊,长得还行,可是土得掉渣,人也木讷。我俩做同桌这么久,就没说过几句话。
然后我听见一群讥笑。他们以为我睡着了,可是,我并没有。那些语句像一根根钉子,戳中我敏感而脆弱的内心。
我忽然从桌子上起来,狠狠地瞪了周琛一眼,然后冲进了卫生间。
晚自习的时候,我以身体不舒服为由向老师请了假,抱了暖水袋躺进了被窝。
2
是的,周琛说的都对。我来自乡下,中考的时候,我以年级第一的成绩考到了市里的重点高中。我的父母,也因为我来到市里打工。
我们一家三口挤在十几平方米的小房子里,我的一双鞋子,每次上学都要擦拭好几遍才勉强看起来不那么旧。
庆幸的是,学校要求穿校服,于是我才可以隐藏在众人当中,不至于穿着自己寒酸的衣服而更显落魄。
上高中以前,我也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同学之间的好榜样,可在重点高中,我似乎一下子淹没在里面,成绩勉强在中等徘徊,特别进入理科班以后,面对物理化学,愈发吃力。
而周琛似乎是天之骄子,他家境优越,鞋子永远干净洁白,人又聪明,我绞尽脑汁也解不出的题他随便看看都能计算出来。
不是我不愿意和他讲话,而是我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我的自卑,让我不敢看他的眼睛,更不敢跟他说话。
第二天早自习,我很早就去了教室,里面还空无一人。我走到我的座位,拿出英语书本,却一点儿都背不进去。
不一会儿周琛走了进来。他走到我旁边,破天荒地问了一句,你没事吧?
我小声说,没事,肚子不疼了。
他说,不是,我不是问这个,是昨天我的话,我给你道歉。
我说,什么话啊?
他惊讶地看着我说,你没听见?噢,那没事了。
说完他也拿出英语课本来读,教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没有出声,整个教室只能听到他的背书声。这个场景,直到多年以后,还停留在我的脑海中。
后来我想,我最喜欢周琛的时候,不是他在球场比赛投中球篮的那一刻,也不是他说喜欢我的那一刻,而是他安静背书的那一刻,那时为了梦想而努力的他,仿佛周身都散发着光芒。
3
后来,周琛下课似乎没有从前那么活跃了。每次看到我在苦苦思索物理题的时候,他都会主动耐心地给我讲解。
渐渐地,班级里开始传出一些流言蜚语,甚至传到了老师的耳朵里。高中最忌讳早恋。于是在期中考试以后,老师调换了座位,把我们分开。
在班级里,我一直都是渺小而卑微的存在,从来都不会有人注意到我。可是因为周琛,我一下子成了众人的焦点。从那以后,我开始有意无意地回避他。
周琛似乎发现了我的变化,那天下晚自习的时候,他喊住了我。我正好也想把话与他说清楚,于是我们一起去了操场。
那天星星很亮,我对他说,我们还是保持一点距离比较好。
他问,为什么啊?
我说,马上就要高三了,压力会很大。
周琛很久没有说话,我跟在他后面静静走了一段路,忽然他停住了脚,转过头,抱住了我。我吓了一跳,挣开他的怀抱就跑了。
我忽然开始害怕周琛,那天晚上他的举动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都打扰了我原本平静的生活。可有时候,我会不由自主想起他的怀抱,然后脸不自觉发烫。
他是喜欢我吗?可我却没有勇气和他在一起。年少的时候,我们以为自己不懂爱情,可实际上是,不具备爱一个人的能力。我与周琛,相隔太远,他站得太高,我跳起来也够不着。
然后我又瞬间清醒,怎么可能,周琛,那么优秀的周琛怎么可能会喜欢我这个灰姑娘。而周琛也没有来找过我,或许,他已经忘记了那个晚上。

4
高二升高三的时候,我与周琛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我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深深地松了一口气。
那时候,QQ开始风靡整个校园。搬到新班级的那天,周琛来帮我搬东西。搬完后,他说,马上就要分开了,我有些话想跟你说。
他问我,你有QQ号吗?
我摇摇头。
他塞给我一张纸条,说,这个是我给你申请的号码,密码是你的名字。上面只加了我一个好友,以后有什么事可以用这个交流。
周琛不知道的是,电脑对于我家来说是昂贵的奢侈品,所以他给我这个号码我也没有办法用。
高三的生活如同炼狱,每个人都过得小心翼翼。我深知父母的不易,于是只能更努力地学习。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我想要变得和周琛一样优秀。
填报志愿前,周琛来找过我一次。他问我,你填哪里的学校?我说,我还没想好呢。你呢?他说他想去厦门,听说那里的风景很美。
高考以后,志愿表上,第一志愿,我写的厦门大学。很可惜,命运竟是这么阴差阳错。我和周琛都没有考上厦门大学,我去了上海,而他去了北京。
那年暑假,我在超市打工,意外地看到了周琛和他的父母。收银台前,我装作不认识周琛,而他也没有说话。下班后,我一个人等公交车,周琛忽然出现在我面前。
他说,马上就要上大学了,我想告诉你,我是真的喜欢你。你有什么困难,我可以帮你。
那时的我,一无所有,仅剩的就是可怜的自尊。我对他说,周琛,我只是把你当同学,仅此而已。公交车来了,我上车,头也不回地走了。
是谁规定王子喜欢了灰姑娘,灰姑娘就一定要和他在一起的?这本来就是一段不平等的爱情。而周琛,从一开始对我是愧疚,是怜悯,是城楼之上的人对低洼之下的我的施舍。
许多年以后,我一直在做同一个梦,在梦里,我不那么倔强,也不那么固执,我对他说,周琛,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你。
然后我们相濡以沫,将一生交付给他,做他的妻子,做他孩子的母亲,为他做饭,洗衣服,缝一颗掉了的纽扣。然后,我们一起在时光中变老。
可是醒来,只有我一个人和被泪水浸湿的枕头。这世间的事就是如此,当初的决定无论对错,你永远都无法回头。
5
上大学以后,我省下所有的时间出去兼职,忙碌地像一个不肯停下来的陀螺。那么艰难的岁月里,周琛这个名字一直支撑着我。于我来说,他就是信仰一般的存在。
后来,我留起了长发,穿上白色连衣裙,也开始有人说着,怎么以前没发现你还是挺好看的。我进入学生会,当上主席,拿到奖学金,有那么一瞬间,我似乎觉得自己离周琛更近了。
大二的时候,我用攒下来的钱买了一台电脑。我打开界面,小心翼翼输入曾经周琛随手写下的号码和密码。冷不防,一封邮件通知在屏幕下方跳出来,我点开,只见是周琛给我的一封封信。
“我喜欢你,喜欢你做物理题想不出答案时焦急的样子,喜欢你默默背书的神情。可是我不敢告诉你。所以我只能在这里悄悄告诉你,我喜欢你,你知道吗?”这是他的第一封信。
日期隔了几个月,他又写道:“你会不会是讨厌我,那一次哥们儿问我对你什么印象,我怕别人看出我喜欢你,于是违心说出那样的话,你是不是听到了?那不是我的真心话。”
最后一封,是高考以后我们分别的那个暑假,他说:“不管你喜不喜欢我,我是真的喜欢你。可那好像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了,打扰了。好好照顾自己。”
我忽然捂住嘴哭了起来,猛然发现,原来我拒绝的,是这样一个如此爱我的少年。
6
后来,我很久没有再和周琛联系,也有过几个不错的同学追求过我,可我却总忍不住拿他们与周琛比较,然后再摇摇头,说声抱歉。
其实我心里知道,不是他们比不上周琛,而是周琛在我心里已经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他陪我度过了一段无法回头的青春。
毕业旅行的时候,在我的建议下,我和室友一起去了厦门。在厦门大学前,留下了我灿烂的笑容。
我默默地想,如果当初我和周琛一起考入了这所大学就好了。可惜,没有如果。
无论怎样,我都感谢周琛,路过我斑驳的青春,让我成为更好的自己。爱是一种信仰,虽然没能把他带回我的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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