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我每天晚上十二点睡,早上八点半起。泡好燕麦和豆浆,打开电脑,早餐时间浏览新闻。中午吃咕咾肉和土豆条,晚餐八成选择酸豆角炒饭。临睡前看一集美剧,一周去一次图书馆,买一件衣服一本书,旁听三节课。不多不少,不溢不流。剩下的时间全部待在实验室,穿白大褂戴黑框眼镜,笑容端庄,他们都叫我博士姐姐。一段截至目前算不上跌宕起伏也算不上平铺直叙的人生,实在是没什么好挑剔的。可是我已经太久不写字,几乎忘了怎么提笔。太久不和别人争抢,几乎忘了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太久没有专心去爱一个人。几乎忘了荡气回肠是什么模样。时间就是这样,拖着你兵荒马乱地跑过了好多路。也没给你一个喘息的机会去想想为什么走了这么远。
认识朱墨的那天,我得了急性肠胃炎,上吐下泻,两眼昏花,一个人去医院打吊瓶,身上还带着洗手间的怪味道,一个清秀的小护士不停地拍着我的手背,却已经插过两次都没见回血了。恍惚间我又看到他,穿过人山人海,一个模糊又笃定的背影,我想奋力抓住他却在一步一步地往下滑,想大声喊出他的名字却怎么也叫不出声。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一个男护士俯下身问我好些了吗,语气温和。我在他眼睛里看到很多熟悉的东西,却怎么也回忆不起,他就是朱墨。
我拿了本君特·格拉斯的书随意翻看,等着3瓶药水慢慢滴完,偶尔抬头看见他忙前忙后。那天,我打好吊瓶,已经是半夜十一点三刻,他收拾着空药瓶说休息十五分钟后再走。当一个小孩对我使用命令式祈使句的时候,我感到了新奇,所以乐颠颠地坐在走廊的长椅上看着午夜的门诊部,上演着太多’我没见过的场景,有生离也有死别。后来,朱墨背着大包穿着厚重的棉衣从我身边经过,留下一句咱们走吧,也不等我,径直走去。我冲他喊道:我没有在等你呀。午夜医院走廊的回声大大超出我的预期,我恍惚间觉得这句话好像很多年前有人也曾对我说过。
“可是为什么我觉得这些年来我好像一直在等你呢?”
二、沉甸甸的无疾而终
我知道有一天我会忘记你。我没有期待,也没有悲伤,我只是知道而已。
那一年,你总在三食堂二楼第六个窗口买红烧鸡翅,于是我也去:你每周三晚选修国际金融法,于是我也去;室友说看到你晚上九点在北操场跑步,可是我连跑了两个月,却从没遇见你。我就这样在一个恍惚而朦胧的年纪里,用力而矜持地去暗恋着另一个人,那个叫李一的人曾是我日复一日的梦想。
大三上学期国际金融法的最后一课,你捧着一大束玫瑰站在讲台上请大家帮忙传给第十一排穿紫色上衣的女生,言语间有着属于少年的局促和紧张。原来我只是你未曾留意的路人甲。偌大的阶梯教室开始骚动、起哄,那天你拿着老师的麦克风说: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那会儿我才知道,有很多事情都是自己无法改变的,击鼓传花,当我期望的时候总不会落在我的手里。然而意外的是那位拿到玫瑰花的女生却对你说了抱歉,也许别人没有发现,但是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你眼睛里的百转千回,我突然觉得这也许是我最后也是最好的机会来告诉你这件事情,那就是我一直喜欢你,就好像你一直没在意过我。于是我站起来大声地喊了一句我愿意。你愣了几秒钟,然后浅笑着说:“对不起,刚才因为太紧张数错了座位。”那一天,坐在第十排的我同样穿着紫色上衣。
你瞧,谁没有过生猛的少女时光!
一年后,你考GRE准备着申请学校,我帮你寄材料办证件,也曾在37%的烈日下陪你在大使馆门口排队。我总对你说等等我就来,你也曾点头不语,可是两年后,我大学毕业,拿到了普林斯顿的offer却一直没有给你说,我算着你假期回国的日子。可是在机场看到的却是你和别人亲密的背影。
那一天,你带着十分的优越感陈述着我和你的差距,我自言自语地说可是我以为你一直在等我。你竟然十分决绝不留余地地告诉我,你没有在等我。其实早就该知道的,最卑贱不过感情,最凉不过人心。
我也许只是你顺势而下的一个台阶罢了。原因太简单,与时间、距离、人品统统都没有关系。只是因为从始至终,你不够爱我。
最后,不过是一份沉甸甸的无疾而终。张小娴说“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而我已经离这些故事很远了。
三、我一直没离开。恰好你也在
我在门诊打了三天吊瓶,手里的君特·格拉斯第一天看到127页,第三天还是127页。朱墨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低声说:同学,你的书肯定盗版的,每一张的页码都是127。我乐了,我好像已经很久没有这么不矜持地笑了。我远远地看着他戴着口罩的脸,单单露出最澄澈的眼睛,总是假装不经意走过我身边,扔下甜橙、饼干或者巧克力,后来干脆直接把白大褂的口袋面向我,我自是毫不留情,一网打尽。我承认,那三天,我的确把吊瓶调得慢一点,再慢一点。“世界光明,万物欢欣”,这是尼采发疯时说的话,我突然间颇为感同身受。
可是后来,我们的关系也就仅仅停留在每天的一条短信而已,总是一样的内容,不过是:许小禾,晚安。于是,在我的生活重新步入正轨之后,我也就渐渐地不再想起他。我们总会不断地遇见一些人,也会不停地和_些人说再见,不急不缓,我想我已有足够的耐心去等待那个最终值得拥有我的人。直到两周后的半夜一点钟,因为等试验结果我耽搁了回寝室的时间,却莫名接到学校保卫处的电话,让我速去一趟。
彼时朱墨正在保卫处和一群保安争吵,大有舌战群儒之势。他因为长期半夜在女生楼下徘徊,所以被学校巡逻的保安带回来问话。我拿了证件,签了字道了歉,他跟在我身后满脸委屈和倔强,也不说话。我带着他走在空荡的校园里,漫无目的,越想越好笑,笑弯了腰就索性坐在马路牙子上,他问我晚上去了哪里?我说一直在实验室。
“你是不是和我们学校的小姑娘恋爱了?”
“是的。”
“你干吗在人家寝室楼下,她不在吗?”
“她刚才说她一直在实验室。”
乌龙的爱情就是,他每晚在我寝室楼下等我熄灯时短信说晚安,可是那时候我只是在开着床头灯吃着荷兰豆看美剧,根本没有意识到关灯和短信,以及楼下的他之间应有的必然关系。
四、正是此地好风光。落花时节又逢君
五年前,也就是我和李一在一起后的第二个学期,我在街上捡到一只走丢的小狗,一开始我和它就眼巴巴地对望着,那时候我住六人一间的学生寝室。我没有条件带它在身边。后来它竟跟着我走了半条街,我故意拐进便利店,然后在货架后面偷偷地瞧它,它蹲在便利店门口,不张望、不期待,就那么一直安静地等着。
我买了小包装的狗粮,给它取名大米,带它去找李一。那会儿因为临近毕业,寝室只剩他一个人常住等着奔赴美利坚。三天后,他以对动物过敏以及为我学业考虑为由提出把大米送给别人。
我是后来才知道,大米并不是长相好看的中华田园犬而是纯种的拉布拉多,我也是后来才知道。李一并不是帮大米找了个好人家,而是卖了个好价钱,我也是后来才想起出价把大米买下来的别人,就是朱墨。他后来总是一遍一遍地絮叨着和我第一次见面的场景,那天我抱着大米哭得稀里哗啦,最后还故意恶狠狠地说你要对它不好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但是,因为哭到哽咽,那句话听起来就变成了你要对它不好我做狗都不会放过你。说到这里,朱墨总是笑得肆意妄为,他说之后的好多年,他再也没有遇到过这么幽默的女生。
重逢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百感交集。
我问朱墨这些年是不是一直守身如玉、痴心妄想地等着我,他说其实也谈过一两次恋爱,暗恋过三两个姑娘,于是大冬天的我买了根冰棍自暴自弃,他捧着杯热气腾腾的奶茶乐颠颠地跟在我身后。
朱墨,我遇见你,其实并未有多少欢喜,只是多少年来未曾察觉的委屈忽然氤氲上心,日渐浓郁。
许小禾,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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