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时候暗恋过一个男生,叫唐池。我叫他“池塘”,我们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好到每一天晚上,最后聊天的都是他。他没有寄宿,有零点以后睡觉的习惯,而我也坚持在宿舍熄灯以后拿着手机在QQ上和他对话,直到互道晚安,才安心睡去。
有一天,他说,晚安。我说,晚安。他说,wan’an。我说,晚安晚安。他说,你知道晚安是什么意思吗?我在被窝里捧着手机,没有回复。屏幕上一直显示对方正在输入,正在输入。
过了好久,他的头像跳动。是我爱你啊,笨蛋。
大雨磅礴的夜晚,我幸福得几乎哭出来。从此以后,晚安都对我意义深重。
那个时候我还是个胖子。我喜欢拉着唐池去学校旁边的美食一条街吃波仔糕。五毛一钵的波仔糕,葡萄绿豆红豆菠萝各种口味,他惊讶地瞪着我一次把所有口味都尝够,欧巴桑,你怎么这么能吃。而后又小声地补充,难怪这么胖。这是我的硬伤,我和唐池一样重,他却足足比我高十厘米。
唐池又会唱歌又会弹吉他,我是他热情的粉丝。那一年的校内音乐节,他和几个人组了个乐队。整场音乐会音响差场地小,但是这都无妨,一群人在台上又蹦又跳又歌唱,气氛嗨到不行。
轮到唐池的乐队,灯光暗下去,再亮起来的时候,他在舞台最中间,头发打满摩丝,还画着眼影,一边弹吉他一边唱歌,在灯光下炫酷得不行。
等他们唱完,我准备去献花,有一个穿短裙的大白腿比我更快地冲上台,献花,拥抱。台下开始起哄。我被挤到了人群外围,看着唐池和大白腿在台上相视一笑,那情景简直要逆天。
从时不时送个爱心蛋糕到逢唱必到的助威啦啦队,大白腿在唐池身边的出现频率越来越频繁。大白腿叫林静香,音乐协会的副会长,听说校内音乐节也是她找她爸拉的赞助。我和富二代们向来没什么交集,但是我觉得这时候我有必要挺身而出。
我和唐池吵了起来,吵到最后慌不择言,那小眼神明明就是喜欢你,你要这个朋友,我就和你分手。要分就分。他气呼呼掉头就走,三天没联系。
那个夏天,我二十岁,一副爱起来就得海枯石烂天崩地裂的架势。唐池和我分手后的第三天,我拎着酒瓶子在他家楼下截住他,指着他,你不能和我分手,我们和好吧,你要是不要我,我就去死。他有点无奈,我没有不要你,是你不要我。我们在梧桐树下傻逼一样抱头痛哭,而后重归于好。
我依然跑去看他们排练。林静香也在,她落落大方地走过来:我喜欢唐池,但是我也尊重他的决定。她这么坦诚,让我觉得自己一下很low。
大学四年,唐池充当了我的吐槽机陪读机零食机音乐机重大事件定时闹钟大姨妈期暖水袋。除了我妈以外,我对一个人的依赖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到大四的时候,我瘦了,唐池却像吹气球一样胖起来。我们开始实习,聚少离多。
他去了一家报社,而我在豆浆店当服务员。我问唐池,我们以后会在一起吗?他看着远方,我也不知道。我对未来有美好憧憬,而他总是郁郁寡欢心事重重的样子。
圣诞节那天刚好是唐池的生日。我们约好一起去坐摩天轮,我为他准备的礼物是一条织了好久足够绕脖子三圈的长围巾。以前热热闹闹的我,似乎也开始无话可说。我们安静地坐完一个半圆。
我要出国了,他说。我惊讶地看着他,他从来没有说过。
我们先分开一段时间吧。我说,我不要。
如果一年后我们都还想在一起,再说。我说,我不要。
这次我拎着酒瓶子到他家楼下都截不到他。
唐池走了以后,我也开始听他喜欢的方大同的歌,从苏丽珍一直到小小虫。我在QQ的这头神情激动地对他说,那首什么什么,很不错喔。唐池在那边哦了一声,然后就安静了。半晌,才打一句话,呵呵,好久没听了。
他渐渐疏离。但是在很多个凌晨,依然和我说晚安。
唐池恋爱了。不知道谁在餐桌上说了一句。大家突然都安静下来,不约而同地看向正在夹菜的我。我正埋首苦吃。被大家盯着,夹在手里的肥牛卷放也不好,吃也不好。偏偏有不知情地人继续发问:谁啊?林静香啊。
他没有出国,他只是找了个理由,把我甩了。那场聚餐食不知味,我提前告别离席,车从高速公路拐入市区,路过巨大的彩色广告牌,路过斑马线一侧穿蓝白校服的高中生,路过在街头拥抱的情侣。时间远走,城市的面容迅速模糊。
那一年,我们毕业。那一年,唐池终于牵了别人的手。
我在短信上给他发了一段恶狠狠的话,我把所有联系方式都拖黑。那一年,我离开生活四年的城市。从黑夜到清晨,我在火车上哭了一路。
江湖路远,各自珍重。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我呸。
时隔四年,公司新闻发布会选址在A市。在记者名单里,看到了唐池的名字。本来我在接待组,我对老大说,让我去跟现场。
会议声势浩大,我知道唐池在现场,但是直到结束,我们都没有碰到。在停留的最后一天。我去酒店的大堂签单,远远地看到他,正和旁边的人聊着什么。他似乎有所察觉,抬头望向我的方向。我赶紧低下头快步上了电梯。
他比以前更胖,而我在职场的这几年,学会穿高跟鞋和化妆,已然更加干练。我松了口气,离开了我,你似乎也没有更好。
也许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这样想着,我又抬头看向他,他依然看着我。我们看不清彼此的表情。
记得大三的时候,我们一起去A城参加烟花节,混乱中,我和唐池走散了。人太多,手机又没有信号,我是个路痴,只好呆在原地。
突然听到舞台上熟悉的声音,唐池的声音:林默,往舞台这边走。他抢走了主持人的话筒,然后又被人拖了下去。我哇呜一声,拼命地往舞台那边爬。
后来想起这个场景,总觉得那时他周身绽放异彩。《大话西游》里面,紫霞仙子说过,我的意中人是一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而我也以为你是我的盖世英雄。
我一直以为,只要一转身,我们就能回到过去。
现在,我们各有归属。有人在我身边,对我说晚安,不离不弃。
我和未婚夫去挑选婚纱,看过不少店。令我万分惊讶的是,这家的店主是林静香,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在更衣室,她一边为我整理着婚纱的褶皱一边轻声说,当年你还真就撇下唐池一个人走了。
我狐疑地看着她,她继续说,你应该不知道唐池当年生过病吧。肾脏综合症,最坏的结果是尿毒症。一开始除了浮肿没有什么不正常,治疗需要用激素,所以他一直在长胖。医生说,如果一年以后病情好转,就可以停用激素,只吃常规药物,坚持调理的话就会痊愈。
毕业那段他断断续续住过院。其他人都知道,只有我不知道。想一想,我们共同的朋友少之又少,最后还要从当年情敌的口中知道这个消息。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林静香意味深长地笑笑。就算我陪他走过最艰难的那段,他还是没有选择我呢。而你最后,果然也辜负了他。她看看在外面等候的男人。
当初多怨恨,现在就多难过。而他对于当初的窘境闭口不提,到底是觉得给不了我想要的未来,还是没有信心我能和他坚持到最后?
那一天回家,鬼使神差,我点开久不用的邮箱,在一堆的广告垃圾邮件中,我看到一封来自陌生邮箱的邮件,点开,寂静的夜里,唐池的声音蔓延而来。
旋转八音盒,为你唱一首歌,
声音停留在心里。
行走的指针,很安静,
但最终都会回到原点
用歌声,描绘四季的色彩
谁曾是其中,最美风景
最后一个尾音结束,是沙沙的电流声。许久,我听到他轻声说,晚安,林默。
凌晨,我光脚在楼下的花园走了十圈,痛从脚底一直抵达心脏。
有人离开,是因为不爱,有人离开,是因为怕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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