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橄榄球他都在行

今年27岁的洛夫,出生在美国北卡罗洛纳州的夏洛特。洛夫曾经就读于美国名校杜克大学,专攻政治学。在学校,他以球技精湛出名,曾是篮球队队员。在2000年到2001年度全国冠军赛季上,他频频露面,风头十足。除了篮球,他打橄榄球也很出色。2004年,洛夫从杜克大学毕业。但此后,他的球星路走得磕磕绊绊。他在美国职业橄榄球联赛中受挫,加盟“绿湾包装工”队也不顺利,甚至得不到比赛机会,“我为此挣扎了很久,最终决定不再坚持做职业球员”。
2006年,洛夫申请到时任联邦参议员的奥巴马那里当实习生。洛夫笑着说:“那时,奥巴马给我的年薪还不足3万美元。”但洛夫凭着文武双全的才华、谦虚的品质和恪尽职守的态度,很陕得到奥巴马的赏识。2007年1月,奥巴马提拔洛夫担任自己的个人助理。
飞身接往扔来的玉米
奥巴马宣布竞选总统以后,洛夫顺理成章地担任他的贴身保镖。在美国,正式负责总统和总统候选人保安的是特勤局特工,但贴身保镖的作用更关键。这个角色很低调,却是美国政治传统的一部分。
陪伴奥巴马冲刺总统大选,是洛夫记忆犹新的一段经历:“那就像是在踢一个足球的赛季,只是时间拖得更久一点,内容也更为激烈和精彩。”洛夫陪伴奥巴马走遍全国拉选票,“每一天都不能放松自己的神经,要在自己的视野里确保奥巴马的安全,还要满足奥巴马的不时之需。”
有一次,奥巴马去“玉米之乡”爱荷华州参加博览会。为了能跟更多的选民握手,奥巴马将支持者塞给他的成包玉米抛向身后。几米开外的洛夫眼疾手快,飞身上前接个正着。整个过程中,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默契至极。洛夫打趣说:“当然,我得重点看住总统的后背和腰部,以防被冲上来的女孩们抱住。”
一天要忙18个小时
2009年1月,洛夫跟随奥巴马走进了白宫的椭圆形办公室。这次,他又有了一个新头衔:总统个人助理。他的年薪超过75万美元,但每天休息的时间不到6个小时,成了“18小时行走在奥巴马的阴影里”的人。毫不夸张地说,奥巴马还没睁开眼睛,洛夫就得先醒来——他得把总统叫醒。
每天,洛夫拿着奥巴马的黑莓手机,替总统拨号;总统中午吃什么喝什么,洛夫要通知白宫大厨,奥巴马要去开会,洛夫要准备好外衣,还得细心地把总统领带上细微的污点擦干净,因为奥巴马是个特别注重仪表的人,甚至还有点洁癖。洛夫还有一项重要的公关工作:对每个拜访总统的客人,洛夫都会亲手递上一副精致的袖扣,上面有美国总统的徽章。
洛夫有一个黑色的粗呢背包,就像是一个神奇的“百宝囊”,总统可能用到的一切急需品几乎都在里面:感冒药、薄荷糖、药棉、牙刷、望远镜、咳嗽药……应有尽有。洛夫说:“我的工作就是准备好一切,让总统的生活更方便。”
不过,面面俱到的洛夫也有失手的时候。有一次,在陪同总统去机场的路上,奥巴马突然问:“我的公文包呢?”洛夫立即呆住不动,一言不发,汗水从他光光的脑袋上流下来——他忘记拿了。那一刻的洛夫,没有了往日的威猛,像个犯了错的大男孩。
奥巴马说“洛夫比我不酷”
作为和总统形影不离的人,与总统性情相投是非常重要的。洛夫自称是“最快乐的人”。他以前的教练巴巴拉·弗兰克回忆说:“洛夫在学校一直是个好学生。他在学生中一呼百应,很有号召力,这不是因为他的块头大,而是因为他脸上永远带着灿烂的笑容,永远有一颗孩子般天真的心。”
即使做了总统保镖,洛夫也学不来那些职业保镖们目光冷峻、不苟言笑的样子。他和奥巴马在私人场合说话称兄道弟,也分享自己的爱好和兴趣。这种阳光的性格和广泛的兴趣,是奥巴马最喜欢的。奥巴马甚至说,“洛夫比我还酷”。
洛夫和奥巴马虽然都喜欢听音乐,但口味不同。奥巴马为洛夫介绍艾瑞莎·富兰克林和约翰·克特兰的歌,而洛夫给奥巴马推荐了更时髦的说唱歌手杰尔瑞、里尔·韦恩和一些流行音乐艺人。奥巴马笑称:“多亏洛夫给我讲这些,我才没有成为不懂时尚的老古董。”
不过,两人最大的共同爱好还是篮球。凭借当年叱咤球场的篮球技艺,洛夫成了奥巴马当仁不让的陪练和不可或缺的球友。晚上窝在房里一起看篮球比赛集锦,也是这两个球迷的保留节目。奥巴马曾称赞洛夫为“最好的运动员”,但偶尔也会不客气地拿洛夫开涮:“他的判断力也不是那么准的嘛,看,他以为自己能投个3分,但我就知道肯定有人要把它盖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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